商汤灭亡夏朝后,建立商朝,伊尹是商汤的得力助手。在甲骨文中有大乙(即商汤)和伊尹并存的记载。可以说伊尹是中国第一个见之于甲骨文记载的教师。
由秦国宰相吕不韦主持编写的《吕氏春秋》中记载了伊尹的身世,带有神话色彩。说伊尹的母亲是一个采桑女,得婴儿于空心桑树之中,献给了君王。君王命令一个厨师养着,因为其母居伊水之上……故取名为伊尹。后来“空桑”一词演变成指非父母所生,来历不明者。为了强调自己出生正统,可以说“非空桑而生”。
伊尹随养父在商汤家厨房里干活。为了让商汤知道自己是个有本领的人,伊尹经常找机会接近商汤。有时候他把菜做得很可口,有时候却故意做得过咸或过淡,招惹商汤找他问话,并利用这机会,用做菜打比方。他对商汤说:“做菜不能太咸,也不能太淡,只有把佐料放得恰到好处,菜吃起来才有味道。治理国家也是如此,既不能操之过急,也不能松弛懈怠,只有恰到好处,才能把事事情办好。”一番话果然说动了商汤的心,商汤发现自己厨房里的这个奴隶是个人才,进而解除了伊尹的奴隶身份,任其为右相。自此,伊尹帮助商汤筹划进攻夏朝的大计。伊尹首先返回伊洛流域和夏桀王遗弃于洛河流域的元妃妺喜相交,通过妺喜了解到夏桀王内部的许多重要情报。当时东方有九个民族,夏桀的军队号称“九夷之师”,为了测试九夷之师对夏桀王的态度,伊尹劝说商汤,决定停止对夏桀王的贡纳。结果夏桀大怒,调动军队攻汤。伊尹看到军队还听夏桀的指挥,就献计商汤暂时恢复对夏王朝的贡纳,同时积极准备攻夏。
大约在公元前1601年,伊尹决定再次停止对夏王的贡纳,夏桀王虽再次起兵,但“九夷之师不起”,在政治和军事上完全陷人孤立无援的困境。伊尹看到灭夏的时机已经成熟,便协助商汤立即下令伐夏。夏桀战败南逃,汤在灭掉夏王朝的三个属国后,挥师西进,很快攻占了夏王朝的心腹地区——伊洛流域,并进而定都西亳,一举灭亡了夏朝,建立了商朝。伊尹在灭夏建商的过程中功劳显赫。商朝建立初期,伊尹帮助商汤制订各种典章,规定官吏一定要勤勤恳恳地工作,要做出显著的成绩,否则要受到严厉的责罚,甚至要罚作奴隶。因此,商朝初期官吏均不敢胡作非为,政治稳定、经济繁荣。
商汤死后,伊尹继续辅佐商朝的第二代、第三代君主,帮助他们改正错误,管理好国家。商汤的孙子太甲继位时,伊尹一连写了三篇文章,教他学习怎样做一个好的君主。然而太甲在位的第三年就已忘乎所以了,他认为自己身为一国之君,一切应服从于他。他任性、跋扈,以暴虐的手段压迫百姓。伊尹见此情形,先是一再规劝,提醒太甲应对自己的行为多加检点,后见太甲毫无收敛之意,遂将他放逐到商汤坟墓所在地桐宫,要他早晚面对祖父商汤的坟墓,聆听守墓老人讲述商汤如何创业的历史以及商汤订下的法律制度,教育太甲应以自己的祖父为榜样,勤俭为本,不要败了家业、国业。太甲渐渐地意识到了自己的所作所为,于是,他首先在桐宫的范围内关心老弱孤寡,尽自己的努力帮助他们。应当做的事情,他立刻去做,不应当做的事情,不仅自己不做,看到别人在做也立刻加以制止。
三年过去了,伊尹的决定终于使这个年轻的君主悔过自新了,于是,伊尹亲自带领文武大臣将太甲接回首都亳城,并郑重地将政权交付给他。从此,太甲接受教训,终于把天下治理得井井有条,使商朝这个奴隶制国家日益繁荣起来。
伊尹身为奴隶,却聪慧过人,他为自己创造了自荐的机会,得到了一代君王——商汤的信任,得以一展才华。他忠心耿耿地为君王治理和管理国家,制订了一系列奖罚分明的典章制度,提高了君王的威望,巩固了国家的政权。面对太甲的堕落,他巧妙地以其祖先的言行以及现身说法教育太甲悔过自新,挽救了一代君王。伊尹成为以后一代代辅佐君王宰相们的楷模,很多人直谏人士都劝说被托孤的大臣向伊尹学习,一旦不能如愿就认为伊尹是一个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人物,后人能与之媲美者寥廖无几。
《论语 颜渊篇》记载有孔子的话:“汤有天下,选于众,举伊尹,不仁者远矣。”春秋时期晋国史官和战国时期魏国史官编纂了一本《竹书纪年》,里边记载的内容与流传甚广的伊尹故事差异很大,说商君王仲壬崩,伊尹放太甲于桐七年,自己即位。太甲偷偷地从桐宫出来杀了伊尹,又立伊尹的儿子伊陟、伊奋,还其田宅。这一说法不经推敲,一般不予采信。由于不同地区出土的商代甲骨文的破译,发现整个商代伊尹都是师权的象征,地位尊崇,有伊尹放逐与迎回太甲的记载,并且伊尹的后人都有很高的地位与权力。因此《竹书纪年》中殷纪这部分存疑,有待进一步考究。原版的《竹书纪年》宋代以后它却佚失了。相传到明万历年间,时著名藏书家范钦的藏书阁里,出来了一本《竹书纪年》——这个就是《今本》,可信度不高。
关于商王朝重要辅臣伊尹,根据《竹书纪年》记载,伊尹放逐了商汤的长孙“太甲”自立,太甲在桐宫被关了两年多,后来机从桐宫逃回王都,杀了伊尹,恢复了王位,还宽宏大量地对待伊尹的两个儿子,让他们分了伊尹的田宅。原文是:“伊尹放太甲于桐,尹乃自立,暨及位于太甲七年,太甲潜出自桐,杀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奋,命复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
《竹书纪年》是春秋时期晋国史官和战国时期魏国史官所作的一部编年体史书。西晋咸宁五年(279年,另说281年或280年),汲郡(今河南省卫辉市)人不准盗发战国时期魏襄王的墓葬,发现《竹书纪年》。该书亦称《汲冢纪年》《古文纪年》。《竹书纪年》共十三篇,叙述夏、商、西周和春秋战国的历史,按年编次。周平王东迁后用晋国纪年,三家分晋后用魏国纪年,至魏襄王二十年为止。现存《竹书纪年》分为“古本”和“今本”两个体系。“古本”为辑佚本,其纪事起于夏代,终于公元前299年,无规整的体例。“今本”纪事起于黄帝,终于魏襄王二十年(前296),有较为完整的体例。《竹书纪年》是中国古代唯一留存的未经秦火的编年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