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咸丰八年(1858年)到同治三年 (1864年)的短短的六年时间里,在沙皇俄国强大的军事压力下,清朝政府被迫与俄罗斯签订了三个不平等条约:清俄(或中俄)瑷珲条约、北京条约和勘分西北界约记,通过重新划界的方法,永远占据了中国的大面积的领土。
清俄瑷珲条约
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至咸丰三年(1853年),沙俄海军武装人员,侵入黑龙江下游,建立侵略据点。随后,在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的指挥下,大批沙俄侵略军闯入黑龙江,对中上游北岸和下游两岸实行军事占领。
咸丰七年(1857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英法联军攻占广州。沙俄政府得知这一情况于咸丰八年(1858年)一月五日召开“特别委员会”会议进行密谋。会议采纳了“穆拉维约夫”关于继续向黑龙江移民,并以武力为后盾,与清政府举行的外交谈判的意见。会后沙俄政府即通知清政府,“穆拉维约夫”已受命谈判中俄边界问题。“穆拉维约夫”在两艘炮舰护送下来到瑷珲城内与大清国黑龙江将军奕山会晤谈判。“穆拉维约夫”说他此来是为了“助华防英”,也是为了“保卫自己的领土”,“为了双方的利益,清俄必须沿黑龙江、乌苏里江划界”。奕山指出,“两国边界已根据《尼布楚条约》(详见第147篇)议定遵行,百数十年从无更改。今若照尔等所议,断难迁就允准”。这次谈判争论很激烈,散会前“穆拉维约夫”将俄方拟定的“条约草案”交给奕山,限第二天答复。
这个草案的实质就是要撕毁清俄《尼布楚条约》,强占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地区。第二次谈判,清政府代表断然拒绝俄方提出的无理要求,并将“条约草案”退给俄方代表。由于俄方无理取闹,谈判无结果。“穆拉维约夫”急不可耐,再次亲自出马,以最后通牒的方式,提出条约的最后文本,强迫奕山签字,并恫吓说:“同中国人不能用和平方式进行谈判!”当夜俄国兵船鸣枪放炮,在两艘炮舰护送下“穆拉维约夫”来到瑷珲城内再与奕山谈判,要求废止中俄《尼布楚条约》对两国边界的规定。奕山最终屈服,于二十八日与“穆拉维约夫”签订了《瑷珲条约》。
《瑷珲条约》主要内容为: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六十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划归俄国,瑷珲对岸精奇哩江(今俄国结雅河)上游东南的一小块地区(后称江东六十四屯)保留中国方面的永久居住权和管辖权;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领土划为中俄共管;原属中国内河的黑龙江和乌苏里江只准中、俄两国船只航行。清政府当时没有批准《瑷珲条约》,还处分了奕山等人,但1860年(咸丰十年)订立《中俄北京条约》时认可了《瑷珲条约》。这是沙皇俄国迫使清政府签订的清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使中国的领土、主权蒙受重大损害,而俄国从中获得巨大的领土利益和黑龙江、乌苏里江的航行权,以及通往太平洋的出海口。
中俄瑷珲条约让俄国占领了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六十多万平方公里
中俄北京条约
第157篇已经叙述,咸丰十年(1860年)十月,英法联军攻占北京,将举世闻名的圆明园洗劫一空,并扬言要炮轰北京城,捣毁清皇宫。奉命谈判的恭亲王奕訢求和心切,卑躬屈膝地请求沙俄驻华公使“伊格那季耶夫”出面调停,同英法签订《北京条约》。刚过几天,“伊格那季耶夫”就坚持中俄谈判要对英法保密,并向奕訢提交了一份俄清条约草案作为谈判的基础,逼迫清政府接受沙俄的苛刻条件。清政府代表在谈判中受尽屈辱,任人宰割,对俄方提出的领土要求不敢提出异议。十一月八日,咸丰皇帝下谕准许奕訢签字。十四日,奕訢被迫与“伊格那季耶夫”签订了《中俄北京条约》。
《中俄北京条约》主要内容有:一、中俄东段边界以黑龙江、乌苏里江为界,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划归俄罗斯。原住这一地区的大清国人,仍准留住。二、中俄两国未经划定之西部疆界,今后应顺山岭的走向、大河的流向以及大清国现有常驻卡伦路线而行。三、俄罗斯在伊犁、塔尔巴哈台、喀什噶尔设领事官,“遇有大小案件,领事官与地方官各办各国之人,不可彼此妄拿、存留、查治”。四、东北新定边界地区准许两国之人随便贸易。
俄罗斯把《瑷珲条约》规定为中俄“共管”的乌苏里江以东四十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强行割占,使中国彻底失去了东北地区对日本海的出海口。同时《中俄北京条约》的第二条,又为俄罗斯进一步割占中国西部领土制造了“条约依据”。十九世纪下半叶,俄罗斯与中国签订的多个边界条约,都是不平等条约,割去了中国一百四十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极大地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正如恩格斯所说,俄国不费一枪一弹“从中国夺取了一块大小等于法德两国面积的领土和一条同多瑙河一样长的河流”。
清俄勘分西北界约记
沙俄通过《清俄北京条约》强行规定中俄西段边界的走向,把历来属于中国的山河湖泊和设在中国境内的卡伦指为分界标志,为更多地割占中国领土制造了条约根据。按照《清俄北京条约》的规定,自同治元年 (1862年)八月起,清朝勘界大臣与俄国全权代表在塔尔巴哈台开始勘分中俄西界的谈判。谈判前,俄方拟定了与《清俄北京条约》边界条款的规定不相符的“国界草案”及“分界地图”,意图将更多的中国地方指为俄有,并采用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在侵占黑龙江地区时实行的“以实际占领支持外交要求”的策略,出兵占领所谓“国界草案”中俄国标明的山隘、要津,造成既成事实。
谈判开始后,俄方坚持以中国常驻卡伦为界。九月十七日,中方作出让步,提议在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塔尔巴哈台、伊犁四处旧有边界至常驻卡伦之间“适中定议”,将此线以西原属中国之地划给俄国。二十日,俄方将“国界草案”交给中方,声称国界必须照图划定,否则即可毋庸再议,并限十日内答复。十月初,俄方代表巴布科夫等单方面宣布中止谈判,择期回国。后中方多次要求复会,均遭拒绝。同治二年 (1863年)三月下旬起,沙俄西西伯利亚总督出动俄军,向中国西部境内纵深地带推进,直指塔尔巴哈台、科布多、斋桑淖尔、伊犁等战略要地。
在俄军入侵面前,清政府畏缩不前。恭亲王奕訢认为:“该国如此强横,若不早为完结,诚恐酿成不可收拾之势。”并于同治二年 (1863年)九月上旬向沙俄驻华代办表示,准备接受俄方提出的“分界议单”(即“国界草案”),并提出以撤退入境俄军为交换条件。十一月,清方明谊接到谕旨,随即照会西西伯利亚总督,要求俄方明年派员前来“商办换约”。俄方借口来照中有“商办”字样,表示拒绝。同治三年 (1864年)五月,俄军乘新疆回民反清起义之机,继续入侵中国西部地区,并于六、七月间强占伊犁西北的博罗胡吉尔卡伦,伊犁岌岌可危。八月十一日,伊犁参赞大臣明绪迫于形势,致函西西伯利亚总督:“准照议单,约派使臣,速来换约”。俄方见签约时机成熟,表示同意。十月七日,中方代表明谊等与俄方代表巴布科夫、札哈罗夫在塔尔巴哈台签署了《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并在俄方绘制的分界地图上签字画押。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是继《瑷珲条约》、《中俄天津条约》和《中俄北京条约》后沙俄逼迫清政府签订的又一个不平等条约。通过该约和及其后来签订的三个子约,连被《中俄北京条约》列为界湖的斋桑淖尔、特穆尔图淖尔等也被划入了俄境。沙俄以此为界,继续蚕食新疆伊犁地区。
沙俄由此割占中国西北部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和斋桑淖尔(今斋桑泊)南北四十四万平方公里的领土。此地区现归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及俄罗斯的阿尔泰共和国、图瓦共和国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