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ǎn I.

①平坦。②方言,山坡。阳坢(向阳的山坡)。II.bàn方言,粪肥。猪栏坢;牛栏坢。

pǎn I.美目貌:“巧笑倩兮,美目~兮。”参见盻睐。II.xì 恨视;怒视.《三国志·魏志·许褚传》褚瞋目盻之,超不敢动。

pàn

违背自己所属方面的利益投到敌对方面去:背叛。叛国。叛逃。叛徒。叛逆。叛变。

叛服

pànfú

叛变或顺服。宋 苏轼《司马温公神道碑》惟西羌夏人,叛服不常。明 宋濂《使南稿序》然予闻序事之体,志其大而舍其细,故特取蛮夷叛服之由,圣世明良之盛,书之于首简。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六》部族繁伙,叛服不常。

叛换

叛涣

pànhuàn

①凶暴跋扈。文选·左思《魏都赋》:“云撤叛换,席卷虔刘。”张载注:“叛换,犹恣睢也。”《资治通鉴 晋纪二十六张天锡承祖父之资,藉百年之业,擅命河右,叛换偏隅。《陈书·高祖纪》:“岭南叛涣,湘、郢结连,贼帅既擒,兇渠传首。”唐 李商隐《祭裴氏姊文》:“属刘孽叛换,逼近怀城。”②背叛作乱。《陈书 本纪卷一高祖武帝陈霸先》交趾叛涣,罪由宗室,遂使僭乱数州,弥历年稔。《旧五代史·周太祖纪》:“讨叛涣于河、潼,张声援于岐、雍,竟平大憝,粗立微劳。”③指叛涣者。《旧五代史·周书·太祖纪一》:“讨叛涣於河潼,张声援於岐 雍,竟平大憝,粗立微劳。”

叛戾

pànlì

背叛,叛离。三国魏 嵇康《管蔡论》:“管蔡流言,叛戾东都 。”《宋书·刘道产传》:“(刘道产)善于临民,在雍部政绩尤著,蛮夷前后叛戾不受化者,并皆顺服,悉出缘沔为居。”

叛亡

pànwánɡ

背叛逃亡。《汉书·韩王信传》陛下宽仁,诸侯虽有叛亡,而后归,辄复故位号,不诛也。唐 张九龄《敕书·敕薛泰书》禽兽无知,不怀恩信,相率种落,一时叛亡。《续资治通鉴 宋纪一百四十三》(宋孝宗赵昚)戒饬沿边诸军,毋辄遣间谍、招纳叛亡。 昭连《啸亭杂录·西域用兵始末》达瓦齐既立,不能统驭其属,岁多叛亡。

叛镇

pànzhèn

背叛朝廷的藩镇。《清史稿卷六 圣祖本纪一》康熙十八年九月)甲寅,金光祖执叛镇祖泽清送京,及其子良楩磔诛之。

pàn

①区别,分辨,断定:判明。判辨。判据。判读(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判断。 杨无咎《柳梢青 词》:“宁宁伫立移时。判瘦损、无妨为伊。谁赋才情,画成幽思,写入新诗。”②分开,截然不同:判然。判若两人。判若鸿沟。③评定:裁判。谈判。判卷子。④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判词。判决。判案。⑤古代官名:通判。判官(中国唐、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⑥古代表示高位兼低职或出任地方官。《旧唐书·李巽传》司徒杜若判度支盐铁转运使。《续资治通鉴 宋纪三十三》寇准判永兴,黥有罪者,徙湖南,道由京师,上准变事。

判度支

pàndùzhī

唐代以大官兼小职,称为判。度支,掌握财政实权的官职,本是户部所属四司之一。唐中叶以后,往往特派户部以外的大臣兼管度支事务,叫判度支。《资治通鉴 唐纪五十九》户部侍郎、判度支张平叔上言:“官自粜盐,可以获利一倍。

判官

pàn’guān

官名,隋使府始置判官。唐制,特派担任临时职务的大臣可自选中级官员奏请充任判官,以资佐理。宋代于各州府沿置,选派京官充任称签书判官厅公事,省称"签判";各路经略、宣抚、转运和中央的三央、群牧等使府及州。元各路总管府、散府及州皆有判官。《续资治通鉴 宋纪十七》以京东为左计,京西为右计。魏羽为左计使,董俨为右计使,中分十道以隶,而各道则署判官以领其事。

判然

pànrán

形容差别特别分明。他的脾气和以前判然不同。唐 柳宗元《驳复仇议》:“嚮使刺讞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

判然不同pànránbùtóng

判:显然的区别。区分的清清楚楚,完全不一样。《朱子语类》卷二十:“若不先见得此仁,则心术上言仁,与事物上言仁,判然不同了。”

判若黑白pànruòhēibái

判:区别。像黑的与白的那样明显区分。形容界限分。这两件事情判若黑白,岂可混同。明。清·方苞《书祭裴太常文后》:“夫文之高下雅俗,判若黑白。”

判若鸿沟

pànruòhónggōu

比喻事物的界线。形容界线很清楚,区别很明显。《史记·高祖本纪》:“项羽恐,乃与汉王约,中分天下,割鸿沟而西者为汉,鸿沟而东者为楚。”鲁迅《伪自由书·后记》从此之后,中国文坛新旧的界限,判若鸿沟。 

判若两人

pànruòliǎngrén

形容某人前后的言行明显不一致,像两个人一样。清·李宝嘉文明小史第五回》:“须晓得柳知府于这交涉上头,本是何等通融、何等迁就;何以如今判若两人?”《鲁迅书信集·致郑振铎》他与另三人作一献上之报告,毁左翼惟恐不至,和先前之激昂慷慨判若两人。

判若水火pànruòshuǐhuǒ

判:区别。比喻两者显然相反,互不相容。清 钱泳《履园丛话 谭诗 总论》:“沈归愚宗伯与袁简斋太史论诗,判若水火。”《清朝野史大观》卷三: 若各存意见,则依附之小人,遂至妄为揣摩,群相附和,渐至判若水火。

判若天渊pànruòtiānyuān

相差悬殊;像天上和深渊那样不同。那些在部队里天天摸爬滚打的战士们回到故乡后,所作所为和来部队前判若天渊。清 朱庭珍《筱园诗话》:“不过用心于一两字间,斟酌而出,即判若天渊,个中分寸所争,毫厘千里。”

判若云泥pànruòyúnní

高低差别就象天上的云彩和地下的泥土那样悬殊。唐·杜甫《送韦书记赴西安》诗:“夫子歘通贵,云泥相望悬。” 张平《抉择》:“才发觉眼前的这一切同他所想象的竟是这样的判若云泥、天悬地隔!”

判司

pànsī

古代官名。唐代节度使、州郡长官的僚属,分别掌管批判文牍等事务。亦用以称州郡佐吏。《旧唐书·职官志一》:“镇军满二万人以上诸曹判司。”唐 韩愈《八月十五夜赠张功曹诗》:“判司卑官不堪说,未免捶楚尘埃间。”唐 白居易《自吟拙什因有所怀诗》:“趁向江陵府,三年作判司。”宋 陆游《送子龙赴吉州掾诗》:“判司比唐时,犹幸免笞箠。”

判冤决狱pànyuānjuéyù

判:评判;决:判决;狱:案件。评判冤案,判决官司。你要做一个判冤决狱的好法官。清·曹雪芹《红楼梦》第61回回目:“投鼠忌器宝玉瞒赃,判冤决狱平儿行权。”

判状

pànzhuàng

犹今之判决书。唐 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农)且饥死,无以偿,即告太尉。太尉判状辞甚巽。《续资治通鉴 卷第五十六》时富弼以疾谒告,(文)彦博请刘沆判状尾,斩于军门。